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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宪治国应当与谁“遥相呼应”?



今天是首个国家宪法日的纪念日,纪念这一具有开天辟地意义的日子,就是要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如何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如何提升全民宪法法治观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并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既指明了依法治宪是法治力量得以凝聚和发挥的根基,法治和德治与时俱进明确了方向。那么,维护宪法权威为何要实现法律和道德“遥相呼应”?

 

“依宪治国”的一个基本方略就是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紧密结合。由于法律重在惩罚那些脚踏红线的人,而道德则是重在教育那些尚未触犯法律的人,意在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使他们不去踏入法律禁区。因此,从一定角度上来说,法治是治标的,犹如西医疗法;德治才是治本的,犹如中医疗法。也就是说,只有法治与德治“比翼双飞”,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国泰民安。

 

“依法治国”应当在立法时要注意法律的道义基础,把一些基本的道德要求,直接纳入法律的规范中,使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能够相互渗透、相辅相成地结合在一起。对那些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出现的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和现象,在立法时应当引起特别关注,这对提高全民的道德素质,改善社会风气,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是非常有益的。

 

“以德治国”既有中华民族五千年优秀传统道德的土壤为积淀,又充分展现了建设美丽中国新时代的特征。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公正性,道德的本质是劝人弃恶扬善。在加强法治的前提下实行德治,只有对涉嫌违法的人予以严惩,才能引导人们扬善的正确轨道。如果不这样,整个社会就会清浊不辨、是非颠倒、善恶错位、真假难分。

 

如今,司法体制改革已挺进深水区——如何破除司法地方化藩篱?如何以司法透明保障司法公正?……政者,正也。笔者以为,当下首当其冲的是要做到依宪治吏、依法治吏,以德治吏,依法治恶,以德扬善,从而推进整个社会法治与德治的“并驾齐驱”。“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法治与德治“遥相呼应”的努力目标,也是人们对正义“一呼百应”的殷殷期盼。(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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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发布者:匿名
2014-12-05 09:22
如此说来,法官还应该起教化万民的作用,干脆倒回神学院进修几年再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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