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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莫射南来雁,莫打枝头鸟”有何警示?


据《新京报》314日报道:去年河南发生的“掏鸟案”曾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司法机关如何看待“掏了十几只鸟获刑10年半”的判决?新京报专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张立勇说,“掏鸟案”其实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经过媒体的大量报道,已经收到了非常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张立勇表示,从法律上讲,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涉及国家一个重要的价值观念,那就是保护物种的多样性。这次判决,也警示了潜在的盗猎者,增强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主题:河南高院院长谈大学生“掏鸟”案:舆论反转了)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春天来了,当我们尽情呼吸着春的气息时,你还能听见处处有鸟儿在枝头上、山野间跳跃、追逐、嬉戏和歌唱吗?当鸟儿偶尔飞过眼前时,总会给我们带来愉悦与遐想,令我们神清气爽,增了一份信心,加了一份力量,添了一份希望……

 

每当秋风起的时候,鸟儿就会成群结队往向南方迁徙了,进入初冬之后,偶尔会看到鸟儿的影子,但很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要想听见鸟声恐怕要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没有鸟儿陪伴的日子里,这个世界显得一片寂静,倘若蓝天少了鸟儿,这个世界就会失去生机。从古至今,有关鸟儿的故事、鸟儿的传说从未走远。

 

你知道西汉时期为何有放生鸟的习俗吗?传说这是因为楚汉战争时期,汉高祖刘邦为了躲避西楚霸王项羽的追捕而藏到一个井中,藏好后有几只鸟飞到井边栖息。追兵看到井边有鸟就不怀疑刘邦藏在里面。因为有鸟儿的“护佑”,刘邦才躲过此难,赢得汉代江山,所以就规定每年的正月初一放生鸟类,以示不忘鸟儿的救命之恩。

 

常言道:人美在心灵,鸟美在羽毛。这个“掏鸟案”既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也是一次保护鸟儿就是保护自己的宣传课;这个“掏鸟案”再次警示世人,我们拥有生命,鸟儿也拥有生命,“放下猎杀,立地成佛”。保护鸟类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严禁捕猎任何野生鸟类,否则的话,就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劝君莫射南来雁,恐有家书寄远人。”“劝君莫打枝头鸟,子在巢中望母归。”可见这些唐诗寓意深刻,发人深省,古人崇尚自然、敬畏生命令人叹为观止。虽说古时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是那时人们心中已经有了良好保护鸟类的意识,以赋诗方式奉劝人们不要伤害鸟类,提醒着人们保护好鸟类是人类的共同责任。(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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