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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这块“责任田”不是“世外桃源”



近日,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携同百度、新浪、搜狐等20余家从事网络表演(直播)的主要企业共同发布《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近几年来,网络直播行业发展迅速,其独特的娱乐互动方式,创新的商业模式,庞大的主播和用户群体,已经成为网络文化领域重要的经营模式和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北京约有30余家企业从事网络直播,行业规模正不断扩大。但网络直播中也出现了“直播造人”等违法违规的问题,亟待规范。(来源:中国网信网)

 

明月空间照,清音网上流。网络直播,是一块又一块责任田,在这里直播,就要用法律责任来约束每一个人的言行,就是要明确责任,担当责任,落实责任。在守望中,我们有义务和责任用实际行动来拒绝诱惑,抵制违法违规制造吸引眼球的表演“轰动效应”,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

 

北京市网络表演(直播)行业自律行动,既是一个道德自律,又是一个法律约束,传递出引领行业自律治理的积极信号。网络不仅需要行业“自我净化”,也需要依法加以监管。为那些妄想在网络中游离于法律和道德之外的人敲响了自律警钟,网络绝不是无边际无底线之地,也绝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网上直播还是网上表演,都要坚守道德和法律底线。

 

近年来,在网络直播的世界里娱乐膨胀了自我,也迷失了自我。个别直播平台涉黄涉毒等事件频发,低俗和不良之风蔓延,对社会和行业造成了消极影响甚至危害。仔细想来,而这些违法违规的表演影响着外面的世界,不仅污染了网络环境,也对公众视觉产生了严重误导,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广泛且长远。

 

在一个依法治国的这个新时代,任何人都不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网络直播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当然网络表演的言行规范亦受法律约束。殊不知,无论在哪里直播,表演有自由都必有边界。坚守道德底线和遵守法律底线,方有网络发展空间和未来前景。

 

无规矩则无方圆,无秩序则无自由。北京市网络文化协会发起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以此维护和引领网络直播行业和谐健康发展。我们为此点赞的同时,每一位网民都有义务和责任用实际行动来全力支持,网络直播这块“责任田”不是古人的“世外桃源”,同样要阳光照、雨露润、耕耘忙……同样要讲法治,守道德,守责任,人人期待的干净的网络直播空间将会更加清朗起来。(文/宋丞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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