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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 (56)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三日 根据市委刘日知书记对《梅州日报》9月4日登载的《请为百岁山再出一点力》一文的批示精神,9月11日下午,市政府李金元副市长召集市、梅江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与朱仁权老师、梅州日报记者李锦让、何碧帆一起到百岁山登山健身区查看现场,然后在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四楼党委会议室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百岁山登山健身区在塌方、山火、治安、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现将会议主要情况纪要如下。 一、会议一致认为,百岁山登山健身区是由联合中学退休教师朱仁权等民间热心人士牵头,主要通过自行开发、自行管理发展起来的公益性事业;多年来,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已形成初具规模的具有健身、休闲、旅游等功能的群众重要活动场所。百岁山登山健身区的开发,凝聚了所有热心人士的心血和汗水,彰显了客家人热心公益的优良传统。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刘日知书记的批示精神,一如既往关心支持百岁山登山健身区建设,为群众健身、休闲、旅游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为切实解决百岁山登山健身区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有关要求。 (一)为充分尊重百岁山登山健身区的发展历史,保持发展特色,根据百岁山登山健身区目前的发展状况,在一定时期内,百岁山登山健身区的开发管理维持现有由热心人士自行开发、自行管理的模式。 (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民间热心人士和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百岁山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尽快解决好百岁山登山健身区在塌方、山火、治安、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百岁山山门入口处因今年的几次台风造成的塌方尽快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并负责在10月底前完成治理;同时,尽快组织百岁山塌方隐患普查,并将有关报告提交市政府。 2、由市、区林业局负责,进一步做好改造林分、杂草清理、专人管护等工作;市、区有关部门和金山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山林防火安全教育,市、区林业局在山火易发期要专门抽调人员加强现场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坚决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百岁山登山健身区。 3、区公安分局要加强百岁山登山健身区及其附近区域治安管理,尤其是进一步防止车辆失盗;建议由朱仁权老师等牵头的民间热心人士负责聘请2—3个治安员,由金山派出所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百岁山登山健身区及其附近区域治安管理。 4、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叶善图同志负责协调市气象局给百岁山登山健身区现有的3座风雨亭安装避雷设施,为在百岁山登山适逢雷雨天气的群众提供安全的避雷场所。 5、由市规划城建局负责按原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温坑水库下停车场(含公共厕所、小卖部,其中小卖部应于 6、由市政府负责筹资,市规划城建局负责在百岁山登山健身区规划、选址、建设一座公共厕所,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建成后交由朱仁权老师等牵头的民间热心人士负责组织管理,免费向群众开放;由市政府负责筹资,市规划城建局负责在百岁山登山健身区规划、选址、建造一座储水量100立方米的蓄水池,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作为公共厕所配套设施,同时兼备防火、浇灌功能。 7、由市林业局负责按原计划在11月底前建成百岁山登山健身区纪念亭和观赏亭。 8、市环卫局应对公共厕所建设、百岁山登山健身区卫生保洁给予一定的支持、帮助。 三、会议强调,百岁山登山健身区开发、建设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规划进行,保护好原有生态和自然景观。 (参加会议人员:市政府李金元、叶善图,梅江区人民政府谢耀琪、钟小清,市林业局古汉斌,市建设局刁东平,市规划城建局黎敏文、王炳春,市国土资源局陈彩堂、刘琨,市环卫局宋健宗,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邓海恩、办事处邱标,梅江区林业局张欢平、何松林,梅江区公安分局荀康;朱仁权老师,梅州日报记者李锦让、何碧帆;金山建筑公司李成钢、邹健荣。) 主题词:城乡建设 会议 纪要 分送: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 抄送:梅江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14日印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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