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集回顾:好心来探望哥哥萧望的萧朗,却不小心撞翻了收集室的档案柜,然而塞翁失马,萧望在整理时却发现了与之前的入室幼儿被盗案一样的案件。
夜幕已经不知不觉降临了,萧望看见窗户被院内的警灯闪烁得红蓝相间,知道又有警情了。他坐到自己的位置上,使劲地搓了搓手,然后打开办案协同系统,慢慢地浏览着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2赵健夫妇以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邻居老师们,都被叫到了派出所,每个人都做了笔录。加在一起,有二十几份。萧望抬腕看看表,开始一份一份地看了起来。
赵健夫妇在学校很有名气,准确地说,在整个南安市甚至全省都是小有名气。李晓红到现在仍然保持着省运会1000米长跑的纪录,也多次在省运会各类长跑运动中获得金牌。而赵健虽然是球类项目老师,但他最擅长的还是足球。他曾经入选过国家队,后来因为总是遭受辱骂而毅然退队。
两人结婚四年,诞下了这个可爱的儿子。
邻居反映,这个孩子长得非常可爱,而且继承了两人的优良传统,从小就看出他在体育方面天赋异禀。
赵健夫妇的家在学校家属区中央的一栋六层楼房的一楼,后门有个院子,前面则正对家属区主干道。从萧望看过的那些案例中,他总结了一个规律,流窜作案的案犯,通常会选择位于密集住宅区的边缘进行作案。因为边缘区域得手后容易逃脱,大大减少了进入和离开的路程。然而,这一起案件的现场,虽然处在一楼,容易被盗,但是整体位置却是处于小区的正中间。虽然毗邻主干道,但是仍不足以用流窜作案来解释。
本地作案就更不可能了,盗窃可以本地作案,哪有偷小孩也是本地作案的?
萧望发现的问题远远还不止这些。
现场门锁没有任何毁坏的迹象,但是从赵健夫妇的描述看,案犯是从大门进出的。那么,这个案犯就不符合生活窘迫、利用贩卖孩子来牟利的特征。拥有这么高超的开锁能力,即便是开个锁钥店,也比顶着天大的风险卖孩子赚得多。
利用派出所的便利,萧望查阅了体育学院家属区的户籍人员状况。这个小区的住户主要是学校老师,也有学校老师分配到福利房后,将产权卖出的个别情况。小区共有73户,按每户三人计算,也就两百多人的小区。这个小区里,0~5岁的孩童有十几个,为什么案犯选中的是赵健家?因为他们小有名气?偷孩子和小有名气有什么关系?不会有哪个买家因为孩子的父母小有名气而出高价。
现场勘查得出的结论,更是让萧望不解。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痕迹物证,案犯甚至穿了崭新的鞋子逃避警方发现其磨损特征、戴着手套完成全部作案过程。可见,这是一个有着丰富作案经验和反侦查能力的案犯。
技术中队的同事也发现了赵健家大门猫儿眼破损的情况,但仅仅是做了记录,而并没有深入分析。“阅”历丰富的萧望,则轻而易举地知道,这是一种利用猫儿眼作为工具入口,从内打开房门的技术开锁手段。
这是一个可怕的对手,不给警方留下任何线索。这样大摇大摆入室偷盗小孩,是因为他对自己的作案有着充分的信心。当然,根据赵健夫妇的描述,他对自己的身体素质也充满了信心,因为他完全具备逃离的条件。
这些疑点不说,就案件性质来讲,也是疑点重重。拐卖儿童行为,并不少见。虽然近些年来,公安部门加大力度打击这一恶劣的犯罪行为,但还是时有发生。而且这类案件侦办难度非常大,所以破案率并不高。
可是,所有拐卖儿童案件所具备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目标的不确定性。萧望想,这是书上说的。一般拐卖儿童的案犯不会确定目标,伺机而动,看到落单的小孩,趁人不备,直接抱起或者诱骗,带至无人之地。充其量,也就是一些胆大包天的混蛋,光天化日之下,乘坐摩托车飞车抢小孩。这些案例,在微博、微信和网络新闻上也时有报道。
就连飞车抢小孩的行为都是极其罕见,更别说这种入室盗窃小孩的,简直是闻所未闻!更关键的,既然是入室盗窃孩童,那么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本案是有针对性地偷盗孩童;本案案犯的作案动机,并不是拐卖儿童。
那么,不是拐卖儿童,会是什么呢?绑架?那应该挑一个有钱人家吧,绑一对穷老师的孩子,能索到什么钱?
要么是报复?可是无论是赵健夫妇或者是他们那二十几个邻居,都一致认为,赵健夫妇深居简出,工作生活环境单纯,不可能结仇。更何况责任区刑警队的一个探组,今天一天调查了赵健夫妇所有社会矛盾关系,毫无发现。
那么,又有什么动机,让这个案犯去有目标地作案呢?
如果仅仅是这一起案件,还得考虑精神病患者作案的可能性。但是桌上的这本卷宗,直接否决了这种可能性。
那是九年前发生的案子。
国庆小区是属于大学城派出所管辖的一个高级知识分子所住的小区。这个小区的隔壁,就是军方的一个高端科研院所。而丢失孩子的,是一个三十几岁的副师长级军官。
案发的具体时间,估计也是深夜。
当天,这个军官在科研所里没有回家。第二天清晨,当他回家看女儿的时候,发现女儿已经不翼而飞。
这让这个军官非常纳闷。熟睡的妻子,丝毫没有察觉到快两岁的女儿居然从她的被窝里消失了!而且整个现场并没有发现任何外人进入的痕迹。
虽然没有外人进入的痕迹,但是警方肯定不能相信是被隔空吸走或者外星人绑架的说法。所以,警方最终还是将这起案件定性为入室盗窃婴幼儿的案件。很保守的定性,因为没人敢说,人贩子能进入有哨兵把守的军管区里偷孩子卖。
当时军方反应非常激烈,大军区的首长都做了批示,要求当地办案警方尽快破案。可是即便是警方使尽浑身解数,军队保卫部门也投入了大量精力,本案最终还是石沉大海。
萧望觉得,这两起案件虽然时间跨度很大,但是完全具备串并的条件。
其一,两起案件的作案选择相似,都是有目标地选择侵害对象。其二,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相似,都是入室盗窃。其三,两起案件的作案能力相似,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现场,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无论这个现场有多么难进。挥挥衣袖,不留下丝毫痕迹。
2007年的案子,后来案犯也没有来过电话、E-mail什么的索要钱财。那么,这起案子估计也最终排除了绑架索财的可能性。其实,本来这种可能性就很小。
派出所的人员更换是非常快的。为了保证民警的纯洁性,局党委每两年就会对全市派出所的民警进行大换血,东城的去西城,西城的去南城。所以,历时九年,派出所所有人员几乎都被换了一遍。不然,总该有个老民警,能想得到这两起案件的串并吧?
幸亏这个冒失的臭小子,让撞倒档案柜这件事情,变成了塞翁失马。
不过,即便是串并了,又能怎样?没有证据,没有线索,甚至连案犯的动机,也完全摸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