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
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除了药家鑫的亲友,绝对是众人欢呼雀跃,甚至有人都想要放鞭炮庆祝了吧!
其实,仔细想想,这本来并没什么值得欢呼的啊!
这只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法律判决而已!
药家鑫的行为,显然带来的就该是这个结局!
药家鑫的死,拿老话说,就是罪有应得,虽然这也是另一个生命的结束!
只是人在看到自己希望的结果时,总是会开心的!
药家鑫的这个判决结果,也算是众望所归了吧!
可为什么这个本应情理之中的结果一出,竟显得如此大快人心?
大家欢呼的绝不仅仅是药家鑫个人生命的终结吧!
毕竟除了受害人家属,你们与药家鑫都无冤无仇不是?
都说人是缺什么就想什么,得到了什么就欢呼什么。。。
那众人现在欢呼的又是什么呢?
农民与市民的对决,农民取得了胜利?
强势与弱势的对决,弱势取得了胜利?
善与恶的对决,善取得了胜利?
网络意志、公众舆论的胜利?
还是司法公正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