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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策红利真正变为振兴发展动力



 

把政策红利真正变为振兴发展动力

 

我们梅州一定要抓住现在出现的历史性难得的重大机遇,研透、用活、用好中央、省给我们的多项政策红利,搭建承接平台,促进项目落地,加快振兴发展,建设富庶美丽幸福和谐梅州。

可以说,政策是最大的机遇,更是资源和生产力。梅州全市上下在学习省委春华书记来梅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之时,都非常强调“政策红利”的机遇性、重要性、战略性,以及一大批利用政策促进项目落地的举措,非常令人振奋,极受鼓舞。

近期,梅州重点推行《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两大政策”,积极施行“实施乡贤回归投资兴业工程”、“广州全面对口帮扶梅州”等政策,最近,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1012日,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正式挂牌,上升到省发展战略层面。这些巨大的政策红利,对梅州奋力开拓“一区两带(嘉应新区、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梅江韩江文化生态健康旅游特色产业带)发展新格局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春华书记指出,梅州是广东唯一的全域属原中央苏区范围的地级市,建设好苏区不单是梅州的任务,也是省委、省政府的任务。我们梅州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苏区老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要学习好运用好苏区振兴发展政策,全面梳理,主动对接,加快推动政策、项目落地,加强红色资源的保护,确保原中央苏区与省内其他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目前,我们对苏区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还有很大的空间。梅州与龙岩、赣州全域同为中央苏区范围,但享受的扶持政策存在较大差距。《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明确“福建原中央苏区县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而对梅州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尚无明确规定。为此,我们要专门专题向国务院汇报,在国家发改委编制《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中,明确梅州与龙岩、赣州执行同样政策,争取国家层面的系统性扶持,为梅州振兴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还有,我们要把“实施乡贤回归投资兴业工程”与省“双转移”政策无缝对接,“加快振兴发展靠老乡”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发展一个地方,仅凭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更多来自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来自各位乡贤的相助。所谓桑梓之地、父母之邦,只要工作到位、政策落地,各位乡贤还是会支持家乡建设,积极投资家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在乡贤招商方面,不仅要突出创业成本优势、政策优势,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优势、配套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乡情优势,形成“组合拳”,从感情上贴近乡贤、从行动上支持乡贤、从政策上优惠乡贤、从荣誉上激励乡贤,鼓励和吸引本地在外乡贤回家乡创业、从家乡招工,借助乡贤力量提升产业根植性,推动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当然,还有很多很好的政策需要我们加以研究、应用,特别是广州对口扶持梅州政策,不要老是想让广州如何“给”,给项目、给资金、给人才,还要想方设法去谋划策划,主动“要”,主动合作,主动推动政策落地,变成项目,化为效益。

  加快振兴发展的出路在项目,落实政策红利也在项目,要巧借国家和省的政策,把重点放在政策的研究上、政策的对接上,尽可能将每一项政策细化成可以对接的实体项目,把政策蕴含的物力、财力释放出来,用在发展的刀刃上。所以我们要专门下发相关文件规定,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近几年来中央和省出台的政策文件,如何利用政策加快梅州振兴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衔接。对苏区政策和振兴发展规划纲要及广州对口梅州帮扶中点到的项目,要一个不漏地对接。已经获批的,要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已上报待批的,要争取尽快走完流程;还在研究、论证的,要尽快做好扎实的前期工作,争取及早报批成功。同时,对在建项目,要进一步加快进度,为下一步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奠定良好基础。

“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研读政策、对接政策、推动落地,需要我们发扬苏区精神,梅花香处苦寒来的精神,以时代的智慧和地方的机遇,以四两拨千金的做法,在政策里面淘出项目、资金、效益,让政策成为一个地区发展的“点金手”、“摇钱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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