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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怎样才不算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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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再次成为新闻了。这一回的原因是城管被网友定性了,成为了百度百科中的一个词条。而在这个由网友主导的内容中,城管做名词时,被定义为以暴力手段维持××形象,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做动词时,被定义为打、砸、抢;做形容词时,被定义为残暴、血腥、恐怖等等。不仅如此,网友还配有便于理解的例句,譬如城管作为名词的例句是“城管上道,鸡飞狗跳”,做形容词的例句是“你也太城管了!”,做动词时则更具有典型的味道:“他不老实就城管他一下!”,也就是某人不老实就打他的意思。如此看来,“城管”这个词在民间,已经被一些网友判决了“道德死刑”。
    城管们自然是不服气的。一位重庆的执法大队长就觉得相当委屈和愤怒,认为城管的含义就是城市管理者,百度竟然将城管形容为黑社会,这也太让人心酸了。站在城管的角度出发,总归是有好的城管、坏的城管,如果因为坏的城管的作为而将城管所有人员一棒子打死,一定不是绝对客观的表现。可是,这个定义却又是松散的网友作出来的,是来自于民间的评价,网络又尚未纳入城管管理范畴,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了。

    通过法律途径就得照法律的规矩办。城管认为网友定义的不对,就应当举证,首要的就是证明自己不是黑社会,撇清任何与黑社会有关的嫌疑。依据我国刑法第294条以及有关刑法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规定,黑社会组织除了犯罪集团的一般特征外,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经济性,直接或者间接地追求金钱或者物质利益;二、暴力性,以暴力、威胁或者借助于“保护伞”作为对内对外维护组织生存与活动的强力手段;三、区域性,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作为城管来讲,要想彻底肃清民间关于城管是黑社会的流言,就必须从这三个方面力证清白,坚决、完全地与经济性、暴力性、非法性撇清关系。否则,照天门城管打死魏文华那架势,一旦打起官司来,在不借助外力的情况下,城管方面未必能占得了什么便宜。

    城管另外还需要做的一个方面就是尽快从法律上明确自身的合法地位。目前,城管机构的设立仍然没有经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只是依据有关行政文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没有合法的编制和经费预算。而且,从1997年全国第一个综合执法试点建立到现在,全国仍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独立法律出台。从这个角度上讲,城管应当尽快争取全国人大立法,取得合法地位,否则,如果进入法律程序,城管很容易被对方律师从法律逻辑上命名为非法组织,进而通过一些城管队伍中存在的暴力案和腐败案,将城管队伍在法律上黑社会化。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法律陷阱。

    所以,城管方面不应当急于指责网友,而应当着手从法律上撇清与黑社会的嫌疑,使自己的执法行为合法化、执法地位合法化。这样,好城管才不至于背“黑社会”这样的大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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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回复 发布者:红军后代
2008-06-18 02:47
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老红军为国捐躯后!其后代《三代后人》自解放至今却向地方的狗官讨不到先烈应得的一份荣誉《革命军人烈士证明》!

 回复 发布者:红军后代
2008-06-18 02:46
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老红军为国捐躯后!其后代《三代后人》自解放至今却向地方的狗官讨不到先烈应得的一份荣誉《革命军人烈士证明》!

 回复 发布者:红军后代
2008-06-16 03:49
《管》必须要依法来《管》文明的《管》而不是拿你的《个人主义》越权横行霸道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粗暴无理,丑陋赤裸这就是当今社会上的《城管???》一群披着与现实道德观念格格不入和社会主义思想不相称的流氓!而这批打着革命先烈用鲜血与身躯换来新中国为他们营造了富强繁荣的新时代,他们依靠着《一人得道》猪狗升天的不正常关系手段得来的岗位?他们不是在为人民服务,而是打着另外的口号 《我是流氓我怕谁》

 回复 发布者:红军后代
2008-06-16 03:48
现在的城管都是一些社会上的垃圾极品的人来的,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狗腿子,一群没有人性没有文化素质的社会杂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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