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福星——领导反日起义的辛亥志士,(1884-1914),字东亚,号国权,广东省嘉应州镇平县(今梅州市蕉岭县)蓝坊镇大地村人。
1884年出生于南洋爪哇的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周岁时随父母迁回广东老家。10岁随祖父再去巴达维亚,入当地华侨所办学校,1902年7月毕业。次年随祖父到台湾。
1906年2月,回到广东。路经厦门时,加入同盟会。到广东后,受广东全省学务公所参议丘逢甲之聘,任广东视学兼广州府中学堂监督。
1906年底到1907年,被派赴南洋、爪哇等地考察华侨教育工作。1908年春,被聘为新加坡中华学校校长,以此身份经常往来于新加坡、缅甸和巴达维亚之间,并担任同盟会设在缅甸的“书报社”书记,积极从事革命活动。
1910年,从新加坡转到爪哇,担任巴达维亚中华学校校长。1911年春,毅然辞去校长职务,先到香港,后于4月27日上午,潜回广州参加起义,在战斗中受伤、脱险后再去巴达维亚。是年10月,组织2000多华侨参加民军,启程回国,赴援武昌。后因南北议和已成,加之新政府财源又不足,民军奉命于1912年2月解散,他于3月回到广东蕉岭县任大地学校校长。
1912年12月,再度去台湾,积极联络抗日爱国志士,组织同盟会支部,对外用“华民联络会馆”名义开展活动。与刘士明、江亮能、彭云轩、邱维藩、林达荣等12人被称为“十二志士”。在苗栗建立领导机关,以大湖为根据地,派出同志分赴南北各地,设立同盟会分部。在不到一年时间里,从台南到台北有1500多人参加了同盟会及外围组织。1913年4月21日,与江亮能等人在苗栗召开台湾省同盟会支部的代表大会,动员革命同志迎接抗日起义。会后以革命志士名义发表《大革命宣言书》。并仿照大陆革命党武装形式,在抗日起义队伍中,设旅长、团长、排长等职,由江亮能担任司令军长。12月间,在台北秘密召集同盟会成员会议,研究如何发动起义。但因敌人搜查甚严,起义计划无法诉诸实行,他也于12月18日被捕。在狱中及法庭上毫不畏惧,严厉斥责日本侵略者的罪行,还写下了许多充满必胜信心的诗词,如“余弃故山妻子,奔走 东西,是为忧国爱民,毙而埋尸台湾,永为台湾纪念!”。1914年3月3日,被处以绞刑。
罗福星的起义活动,虽然在没有发动之前就遭到破坏,但他所提出的斗争目标正体现了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精神,他对日本殖民主义统治的抨击代表了广大台胞的心声。他那忧国忧民、不畏强敌、视死如归、从容就义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崇高品质,始终闪耀着光辉,为广大台胞所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