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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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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网聊被开除冤不冤? 问:我在公司做财务,平时空闲较多,所以经常上网聊天。上个月,经理通知我,“明天不用上班了。”公司开除我的理由是,我上班时间上网聊天,影响了工作效率,但我认为我并没有影响到工作。请恒达支招? 答:上班网聊,确实存在不妥之处,但尚不能构成“严重违纪”。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时空闲较多,所以上网聊天”,从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应该不是严重违纪行为。本案中,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时间网聊属严重违纪行为,否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你提前解除合同补偿金及替代提前通知期工资。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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