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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笔会属于“正常劳动”吗?



    问:我在一家旅游公司当导游,业余喜欢爬格子,前不久应邀去山东参加一个笔会,去之前也跟部门经理请示过,当时经理还说,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还是公司的荣誉,欣然应允。但后来财务总监说,我去参加笔会的一个星期不算出勤,要扣除相应工资,我听了非常不理解,去找经理,经理却哼哈二哼哈哈,玩起了太极。请问公司这样做对吗?

   答:根据国家《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中规定,劳动者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应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你去参加笔会这一社会活动,也是经过部门经理同意的,应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把它当作未出勤是违反国家规定的。你可以与公司协商,拿到应得的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甚至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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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发布者:居高望远
2011-08-07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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